加入日期: | 201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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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7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年度下辖四厂的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服务采购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受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年度下辖四厂的废水、废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废水、废气、环境噪声检测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 | 项 | 175000 | 175000 |
招标备案编号:CSJKQXM-2019164(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19年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9年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9年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9年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9年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CMA计量认证。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无。
采购人: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地 址: | *** | 地 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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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12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