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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规划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规划招标 大学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3
截止日期:2020.01.01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提示:该工程为交易中心新系统中工程,请登录投标子系统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中文大学(**)医学院规划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中文大学(**)医学院 项目编号: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中文大学(**)医学院规划顾
关键词: 规划 大学
 
招标公告正文
  • 提示:该工程为交易中心新系统中工程,请登录投标子系统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规划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 项目编号: 44030020190169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规划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020190169001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13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01日17: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2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7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经办人: 周老师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 罗工
    办公电话: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020190169001001
    标段名称: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规划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1-01 17:00
    招标部分估价: 200 万元 计划总投资: 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规划设计与规划顾问服务两个部分,其中: (1)概念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医学院的前期调研及可行性分析、总体规划布局与功能分区、交通组织、消防设计、建筑体量、景观绿化、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以及投资估算等设计内容; (2)规划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医学院建设的技术性配合、医学院方案招标配合、医学院规划统筹等工作。(具体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等)。
    招标范围: 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主要投标成果: 展板;演示文件;
    工程地址: ***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投标周期: 投标补偿: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定位为集高端医学人才培养、先进医疗服务和创新医学研究三大功能为一体的国际知名医学中心。医学院的校园建设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融入绿色、生态、智慧医院等建设理念,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结合国际国内先进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进度要与办学规模相匹配,并适当超前。医学院校园拟用地21.1公顷,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紧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主校区,与主校区共享校园配套设施,其中计划校舍面积36万平方米,科研用房5.45万平方米,实验室研究所5万平方米,配套辅助面积8.55万平方米。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城市规划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20170817_8148171.htm)。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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