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功能用房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1028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19-201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装修工程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保;7、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8、业绩要求:近年(2017年1月至发布公告日,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2346万元(含)以上的室内声学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1项,并提供有形建筑市场网上中标公示完整截屏及链接地址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投标人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10、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下列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或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供,采购人拒绝。(1)投标确认表{必须签字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签字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20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获取文件地址:***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03日 09:2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03日 09:2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师范学院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胡娟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619310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40317143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邢瑞芳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4 |
采购文件:
包号 |
采购文件 |
A |
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