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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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政法业务装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政法业务装备
2.采购编号:洛龙集采[2019]20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系统设备及电子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升级、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
4.招标控制价及资金来源:560000.00元 ;财政资金。
5.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三表”;
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2 月13日至 2019 年12 月19日,每天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00—17: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863创智广场2栋1911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3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报名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东 A309 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东 A309 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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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