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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局-青岛-科技馆-消防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1 标签: 山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1
招标业主:20005_中建八局青岛分公司青岛西海岸经理部
地 区:山东省
 
招标公告正文
报名地址:***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大学城公共场馆二期(海洋科技馆)项目
(二)工程地点:桃林南路以南、钓鱼岛路以北、海军路以东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量
招标范围:大学城公共场馆二期(海洋科技馆)施工图纸中的消防工程。根据工程需要,招标人保留对施工范围调整的权利。临时用水、临时消防、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及维护费用包含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投标人报价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及风险,施工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三、承包方式
1.投标价款的风险范围:  投标人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也不因任何政策性文件的变化而变动,一切风险全部包含在报价中。因施工现场比较大,材料倒运含在单价中,不另行办理签证,材料倒运不计次数。
2.投标价格的构成:
工程结算方式为:合同固定价格(不含税)+暂估价调差(不含税)+签证变更(不含税)-应扣除的费用(生活水电费、工伤保险、材料超耗、转账扣款等费用)+增值税(适用税率9%);
生活水电费(如果有)按产值的1%扣除,工伤保险按产值的0.195%从分包结算中扣除。承包人现场已施工的预留预埋及室外工程部分,工程量竣工结算时按承包人分包成本进行扣除;分包人不计取超高(包括超高和高层增加)增加的费用以及洞库、暗室、管井(管廊)增加费、系统调试费、脚手架搭拆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等任何费用。
涉及工程变更,如有造价调减,按照业主单位调减金额扣除;如有调增,以业主确认的变更调增费用的85%计入分包结算;
暂估价项(抗震支架)以分包人施工范围内业主单位最终确定批价的85%作为分包人价格进行结算调整。
四、工期要求
    以招标人工期计划为准,无条件完全配合招标人的工期要求。
五、质量标准
  1.质量等级:合格
2.质量奖项要求:无
六、工作内容
从施工准备到完成满足设计要求工程项目成品的全部工序和试件制作、取样、成品保护、剩余物料退库、现场清理、工程交付及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保修等全过程。包括承包方供应材料现场验收、卸车、入库、整理、保管、搬运、退库等全部工作。
七、费用内容
    为完成承包范围以内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现场安全、文明、CI形象及各种措施费用,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垃圾场内清理(含各种检查时的文明卫生清理等),工具用具费用,管理费,调迁费,材料费,中小型机械费,利润和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建筑市场管理费,包含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按结算造价的0.195%扣除)、进城务工人员垃圾处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税金(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及分包人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税务部门征收的税费)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内市场变化、有关调整与风险等全部费用。
八、《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的部分规定
以下所述中的“承包人”指招标人,“分包方”指与招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并承担施工任务的中标人。
(一)临时设施
1.承包人提供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及总箱与二级配电箱之间的电缆电线,由分包人进行敷设安装。二级配电箱以后部分由分包人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单独计取。配电箱要符合安检部门要求并确保一机一闸,符合临时用电规范。
2.临时设施(宿舍)由承包人提供,分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火灾或其它问题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均由分包人承担;生活设施及工具(床、床板、被子、褥子、鞋柜等)用具由分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分包人合同价款中;除照明用具外分包人不允许用电炉子、电褥子、电饭锅等其他的非照明设施,违者罚款1000元/次,并没收该用具,承包人将安排物业人员进行不定时检查;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使用的临设,由于分包人使用不当引发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3.分包人安排专人负责现场作业区、生活区的卫生,保持现场整洁,满足施工现场的要求。有上级部门检查时,应服从承包人的安排,保持现场的卫生,费用含在分包人合同价款内;如现场及生活区卫生不能满足要求,并不服从承包人的管理,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人员清理,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二)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
主体结构封顶,付至累计已完工程量的60%;春节前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累计已完工程的80%;
3.竣工结算款:分包人承担施工项目全部完成,分包人提交结算资料与承包人核对工程量,工程竣工结算定案(以加盖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结算专用章3为准),结清往来账务后,分包人已开具与结算值总额一致的全额发票,且承包人与发包人的结算已定案,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结算值的95%后,付至95%,工程项目整体验收合格2年后支付保修金(无息)。
(三)物资供应与管理
1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  
(1)全部主材设备由承包人供应;
(2)承包人供应部分主材设备;
(3)无
分包人负责场内材料装卸车、搬运、保管、维护维修。
分包人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均须经过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共同考察确定品牌,并封样保存后方可进场使用。如未通过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认可而擅自将材料进场或实际进场材料与上报承包人封样审批材料不相符,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安排本批材料离场,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全部承担,且每次处罚人民币伍仟元。
特别说明:涉及暂估价项主材及设备,需要配合承包人取得业主批价确认后,方可按业主批价的85%计入结算。
2)为确保工程进度,分包人供应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分包人采购供应范围内)时,承包人有权自行采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每批材料进场应由监理单位及承包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3) 物资堆放及现场管理:①施工现场及仓库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必须经常检查灭火器,值班人员必须要配戴仓库钥匙,以免险情的发生;②易燃、易爆品及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不能与其它材料混放,并设置显目标志,并注意通风;③值班人员不得在仓库内住宿,不得在仓库内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程指定范围内;④所有现场木料、易燃物的堆放要与其它建筑物及材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明显处配备灭火器;仓库材料必须有材料标识牌,堆放整齐;⑤在现场的搭设架上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在平时也要保持搭设架的畅通;⑥各施工队的材料堆放必须堆放在项目指定的堆放区不准堵塞现场消防道路;凡不符合的堆放材料必须及时清理;⑦对于露天堆放的材料要做好现场防雪、防雨的保管,所有材料必须堆放在显眼处堆放整齐,对不同长度的材料要区分堆放保证整体的美观性;⑧现场各种材料必须悬挂材料标识牌,并且按照要求严格填写并且及时更新,标识牌必须与相应的堆放建材相匹配,且放于材料堆放区明显视线;⑨在施工队下班离开之前对所有施工区成品及现场卫生进行全面打扫,所有垃圾要清除到垃圾堆放区;⑩发包人及承包人材料设备到场后,由承包人指定地点,分包人无偿卸车及保管,因卸车不及时或材料设备保管不利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从结算中扣除。
分包人不计取采保费、联动试车费。
(四)施工机械、工具的提供
中小型机械费和计价材料费包含在清单价格里面,机械除塔吊拆除前的可供使用以外机械均由分包人自备,费用含在分包人合同价款中。
(五)竣工结算
分包人在所承担项目全部完工后20 天内提交结算资料,一式 3 份(误差小于5%,否则分包人承担其超出定案值5%部分审减额的10%的审核费用),承包人接到后尽快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定案后返回分包人 1 份;
分包人未按时提交结算书,承包人有权单方办理结算,并送达分包人。分包人接到结算书后 28 天内未书面向承包人提出异议,视为已认可,并承担结算总价千分之五的编制费。
(六)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一次3人以上(含3人)的群体轻伤、食物中毒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或影响较大的火灾、机械、环境污染等非伤亡事故;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和各类投诉事件;不发生其它影响较大的事故及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行的事故、事件;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达标率100%。
2.CI规划和环境绿色施工的管理目标和要求:现场CI达标。环境管理目标为各类环境因素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分包人按承包人的统一规划使用场地,搭设临时设施(配电箱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设置围挡,挂设标牌,分类整齐堆放材料并挂牌标识和安置机具。现场管理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标准,如达不到要求,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或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受到政府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罚款由责任方承担。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设施,承包人承担材料费用,分包人承担施工和维护人工费用。
(七)其他要求:
1.零工签证:零工签证数量按实际出勤工日计算。现场签证单必须按承包人规定的格式办理,分包人所报签证单内施工内容完成后十天内必须上报签证,若不上报视为主动放弃,过期不再予以办理。分包方上报签证后15天内承包方给予回复,不回复视为认可,经承包方认可的签证可进入工程割算。
2.承包人统一交纳工伤保险费,结算时按分包人造价的0.195%扣除,其余相关保险由分包人自行投保。
3.标化设施,承包人承担材料费用,分包人承担维护人工费用。如达不到要求,必须自费整改达到标准,并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各项罚款)。
4.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部分作为工程设计的一部分,因变更而发生其费用,执行原计价方式。分包人无条件执行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工程的变更,否则每拒绝一次给分包人罚款2000元/次,给予分包人罚款后,分包人继续执行工程变更部分的施工;分包人具有本工程变更的建议权,无权就本工程进行变更,否则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自身、承包人、发包人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5.分包人须保证现场配备2名电工、2名水暖技工保证施工楼层、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办公区的临水临电施工及维护维修工作,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单独计取。
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也不因任何政策性文件的变化而变动,一切风险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7.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单位经过年检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A证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
8.承包人仅提供住宿场地,其余生活设施由分包人自行解决。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交至总承包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注:投标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如不能公司账户汇入保证金,需相应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九、 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文件、投标书。
1.投标书一律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用黑色碳素墨水、正楷字认真填写。
2.投标书中需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位置,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三)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在封面的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递交正本、副本各一份。
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10:00之前  
递交地点: 公司成本部
接收人:张艳;  联系电话***
(四)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标识、加盖公章和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同一内容出现两种及以上报价的;
4.逾期送达的。
十、开标
1.开标时间: 待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627号云龙港湾慧丰国际10楼会议室
十一、评标
评标机构采用百分法对有效投标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十二、定标与授予合同
1.定标原则:招标人按投标人的得分顺序与投标人洽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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