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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溪村中和路55号长岭”地块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0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钟落潭镇乌溪村第四经济**社 集体资产招标公告 钟落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乌溪村第四经济**社(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定于****年**月**日上午*:**对乌溪村第四经济**社**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钟落潭镇乌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集体资产招标公告

钟落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乌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定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对乌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13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

(1)“乌溪村荷木路1号荷木园石榴园”地块,约0.89亩,6930元/亩/年;

(2)“乌溪村荷木路3号荷木园大荔枝园”地块,约1.75亩,6930元/亩/年;

(3)“乌溪村荷木路4号何木园禾场荔枝园”地块,约3亩,6930元/亩/年;

(4)“乌溪村中和路49号长岭”地块,约8亩,6000元/亩/年;

(5)“乌溪村中和路51、53号长岭”地块,约8亩,6000元/亩/年;

(6)“乌溪村中和路55号长岭”地块,约8亩,6000元/亩/年;

(7)“乌溪村中和路57号长岭”地块,约8亩,6000元/亩/年;

(8)“乌溪村乌溪路69号元头瓦泥塘”地块,约5.65亩,6000元/亩/年;

(9)“乌溪村乌溪路71号元头瓦泥塘”地块,约5.65亩,6000元/亩/年;

(10)“乌溪村乌溪路71号元头瓦泥塘”地块2,约5.65亩,6000元/亩/年;

(11)“乌溪村乌溪路134号大塘的旧牛房、旧肥料仓”地块,约2.78亩,

6000元/亩/年;

(12)“乌溪村乌溪路138号门口三角田”地块,约2.78亩,6000元/亩/年;

(13)“乌溪村文化公园旁长塘鱼塘”地块,约2亩,1000元/年。

2、标的物所在位置:乌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3、资产使用范围:其他。

4、租赁期限:标的序号(1)-(12)为20年,标的序号(13)为4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5、每次举牌竞价提升标的序号(1)-(4)、(6)(7)(11)(12)是500元/亩/年/次,标的序号(5)是200元/亩/年/次,标的序号(8)(9)(10)是1000元/亩/年/次,标的序号(13)是200元/年/次。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开始15天内交付当期租金。

   标的序号(1)-(12)租金每五年递增10%;标的序号(13)租金无递增。

7、交易保证金(详见下表),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9-12-10 9:00 至2019-12-18 16:30 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钟落潭支行;账户名: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账户号:44001100697052500176。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竞投人姓名及标的物名称。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7、合同履行保证金(详见下表),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8、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凡拖欠租金的,每天按照所欠租金2‰计算收取滞约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15天内完成场地清理。

9、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0、特别说明:

①乌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只出租本地块,不对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性等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②标的序号(1)-(12)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③如果竞标者是原承租方,请到乌溪第四经济合作社出具证明,竞标者凭证明、招标公告所示的报名资料到三资中心报名参与竞标;如果竞标者不是原承租方,需向经济社缴纳原合同终止补偿款(详见下表),经济社出收款收据,竞标者凭收据、招标公告所示的报名资料到三资中心报名参与竞标。若竞标者不中标,经济社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若竞标者中标,经济社需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把原合同终止补偿评估价总款支付给原承租方。

④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旧村改造征用地块,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建筑物补偿款(详见下表)。标的序号(1)(2)、(4)-(12)的搬迁费属承租方。合同期满,所有物业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⑤标的序号(1)-(7)的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乌溪经济联合社缴纳年租金的10%作为管理费;标的序号(11)、(12)的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乌溪经济联合社缴纳年租金的25%作为管理费。

⑥承租方承包的土地,使用期满,该土地及建筑物、水电设施和一切不动产,连同使用权无偿归还出租方。

⑦承租方需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不能对土地进行加建改建,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补偿。

 

 

 

 

 

 

序号

资产名称

交易保证金(元)

合同履行保证金(元)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建筑物补偿款分配情况

1

乌溪村荷木路1号荷木园石榴园地块

3000

3000

200

20.83%归出租方、29.17%归承租方、5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2

乌溪村荷木路3号荷木园大荔枝园地块

5000

5000

450

20.83%归出租方、29.17%归承租方、5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3

乌溪村荷木路4号何木园禾场荔枝园地块

10000

10000

870

17.5%归出租方、32.5%归承租方、5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4

乌溪村中和路49号长岭地块

30000

30000

1599.9

31.83%归出租方、28.17%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5

乌溪村中和路51、53号长岭地块

30000

30000

1440

31.83%归出租方、28.17%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6

乌溪村中和路55号长岭地块

30000

30000

1780.5

31.83%归出租方、28.17%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7

乌溪村中和路57号长岭地块

30000

30000

4351.5

31.83%归出租方、28.17%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8

乌溪村乌溪路69号元头瓦泥塘地块

20000

20000

2025.84

26%归出租方、34%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9

乌溪村乌溪路71号元头瓦泥塘地块

20000

20000

2686

26%归出租方、34%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交易保证金(元)

合同履行保证金(元)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建筑物补偿款分配情况

10

乌溪村乌溪路71号元头瓦泥塘地块2

20000

20000

2686

26%归出租方、34%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11

乌溪村乌溪路134号大塘的旧牛房、旧肥料仓地块

10000

10000

846

26.83%归出租方、33.17%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12

乌溪村乌溪路138号门口三角田地块

10000

10000

770

26.83%归出租方、33.17%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出租方)

13

乌溪村文化公园旁长塘鱼塘地块

1000

1000

1

搬迁补偿款和养殖补偿款属承租方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年满十八周岁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请于2019-12-10 至2019-12-18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钟落潭镇三资中心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必须为凭证缴款人,不接受他人委托缴款;公司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请递交书面申请;如违反规定,造成缴交交易保证金报名逾期,我三资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一份保证金回单只能报名一个标的物

3、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卡原件,报名人银行卡及登记银行开户信息,方便钟落潭镇三资中心退款等处理。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含实地勘察、测量、水电设施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等),并到镇三资中心阅览相关合同样板资料(合同需变动,需得到双方当事人协商后才能生效,否则保持原有合同样板)。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9-12-20上午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钟落潭镇乌溪村委三楼会议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钟落潭镇乌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钟落潭镇三资中心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网址:http://3z.by.gov.cn/

本招标公告内容乌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享有最终解释权

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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