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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岐江新城提升规划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0
截止日期:2019.12.16
招标业主:华南理工大学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一、采购人:***自然**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岐江**提升规划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一)采购表编号:农业(**)**** 服务期限:项目从立项开展
关键词: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911-2019001-0182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岐江新城提升规划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3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一)采购表编号:农业(19)0556

服务期限:项目从立项开展到申请报批分为四个阶段,约需时间为130个工作日。

请详阅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合格供应商:

(二)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出具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或 2017 年以来任一年度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无效投标;

7.单位负责人***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9.报价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并确认参与。

 (三)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9年12月10 日8时30分至2019年 12 月 16 日15时30期间进行网上投标意向登记和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1)对于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3)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应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业务系统→参与投标→在相应项目处点击‘我要投标’。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9年12月 10 日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 16 日15时30分期间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报价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报价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需自行检查报价保证金到账情况。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五)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 12 月10 日起至2019年12月15 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2.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咨询电话:***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16 日15时00分至2019年 12月 16日15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九)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16 日15时30分。

(十)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一)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8088/zfcg/)、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shjjl.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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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原项目——中山市岐江新城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由中山岐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并委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市规划设计院)编制(采购项目编号:0658-1701SZTC6106,中标金额:2897.6万元)实施,该联合体已提交了初步成果。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岐江新城作为我市的重大发展平台,其初步成果已不能满足粤港澳大湾区日新月异发展的需要,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原有初步成果的基础上,优化整理岐江新城片区规划,站在全域角度、更高层次通盘考虑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和产业配置,高标准打造城市新中心。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延续性以及服务的便利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服务,依据2019年11月“中山市岐江新城提升规划用户需求书”进行编制调整,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确定原供应商联合体成员之一:中山市规划设计院为本次唯一供应商。

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中山市岐江新城提升规划采购项目于2019年11月18日组织了专家论证会,经过论证小组的讨论,全体专家论证意见一致,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文)的相关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期间,在指定媒体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潜在供应商的异议,经采购人确认及财政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此说明。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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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专家2: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家3: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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