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康土坎渠首水毁修复工程
( E6500003901000055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康土坎渠首水毁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0055001)已由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民丰县水利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2.项目规模: 新建下游防冲及消能设施,修复下游右岸导流堤55m,修复泄洪冲闸上游护坦,修复渠首上游右岸局部段防洪堤75m,修复渠首上游左岸防洪堤6m,修复溢流堤6m,修复溢流底板。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0055001002
标段(包)名称: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康吐坎渠首水毁修复工程第二(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对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康吐坎渠首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标段2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0055001001
标段(包)名称: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康吐坎渠首水毁修复工程第一(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 新建下游防冲及消能设施,修复下游右岸导流堤55m,修复泄洪冲闸上游护坦,修复渠首上游右岸局部段防洪堤75m,修复渠首上游左岸防洪堤6m,修复溢流堤6m,修复溢流底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1)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所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及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16日到 2020年01月05日
2.获取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对应“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6日到2020年01月05日
2.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05日 11时00分
3.递交方法:电子标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提交,纸制标书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需要保持一致
4.递交地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6日11时00分
2.开标方式:公开招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市纳瓦格路和田地区住建局三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润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19年12月1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