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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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9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受*******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检察院_非接触式扫描仪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_非接触式扫描仪 项目编号:HZ****HW*** 项目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扫描仪 |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_非接触式扫描仪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_非接触式扫描仪
项目编号:HZ2019HW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扫描仪 1台 扫描原理:非接触式扫描等(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4、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9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钩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二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报价,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有关事项:
1、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2、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人作为磋商代表仅需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3、供应商拟派磋商代表必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关磋商活动,包括磋商登记、资格审查、答疑会(如有)、磋商会议等。供应商不得委派磋商代表以外的其他人员以磋商代表的名义代替磋商代表参加。
4、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