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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分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3)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0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丹东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09
截止日期:2020.01.02
招标业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丹东市
内 容:***分公司****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LN-DD-*********/*A 发布时间:****-**-**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分公司****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ULN-DD-*********A),招标人为
 
招标公告正文

丹东市分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3)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LN-DD-201911933/3A 发布时间:2019-12-09 16:49:30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丹东市分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ULN-DD-201911933A),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于2019年12月3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至招标文件发售期截止各标段报名家家数均不足3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丹东市分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预估金额为223万元(不含税)。

1.2 招标内容

1.2.1服务规模:丹东市分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1.2.2交货期:买方每天21:00前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向乙方下单订购第二天所需食材。卖方在第二天早上7:00前将食品原料送到指定地点。

1.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预估额满为止(先到为止)。

1.2.4服务地点:丹东联通食堂。

1.3 本项目划分7个标包,每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可以兼投兼中(即每名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包投标,可以在多个标包中标):




标包划分


标包1


标包2


标包3


标包4


标包5


标包6


标包7




占总预算比例


10.76%


38.57%


13.46%


7.62%


5.38%


13.45%


10.76%




金额


24万元


86万元


30万元


17万元


12万元


30万元


24万元




标包1:米、面、油类(含杂粮)

标包2:蔬菜类(含蛋类、干货类、豆制品类、调料类等)

标包3:猪肉类

标包4:牛肉类

标包5:禽肉类

标包6:水产品类

标包7:水果类

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各标包之间独立评审,允许兼投兼中,每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推荐每标包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两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二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4.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每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相应标包中标人;

1.4.3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相应标包中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应答采购包相关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2.2投标人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10天内在丹东市内配备服务团队,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3投标人需承诺提供打包并配送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不同投标人,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相关承诺;

2.7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12月9日09时00分至2019 年12月1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需以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11时00分;
5.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2;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招标网(http://)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6.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电子招投标要求

7.1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系统证书办理指南》等。

7.2投标人可在中国联通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操作指导-视频》 ,以下内容为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
电话:***

合作方门户电话:***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账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

账 号:9550880213324700193(仅限缴纳应答保证金,购买标书须使用“WO支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发布单位 :丹东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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