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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20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第四标段:景观节点及四环过街天桥景观布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06 标签: 北京市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06
截止日期:2019.12.27
招标代理: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   **********受******城*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第四标段:景观节点及四环过街**景观布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第四标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2020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第四标段:景观节点及四环过街天桥景观布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区2020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第四标段:景观节点及四环过街天桥景观布置)

项目编号:0610-1941NG031375/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景观节点造型布置、过街天桥装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3.其他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7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详细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详细地址:***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朝阳区2020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第四标段:景观节点及四环过街天桥景观布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朝阳区2020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已由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北京市朝阳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CYCG_19_1802、朝财环批【2019】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专业承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2736329.55 (元)
2.2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3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2日历天,自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16日前完成装饰物制作及景观布置阶段。装饰物制作及景观布置完成后由中标人继续进行维护保障;并完成拆除及运输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景观节点造型布置、过街天桥装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3.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6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7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9年12月06日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详细地址:***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须在www.bitc.cc网站注册(免费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任何未在网上注册,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朝阳区财政局(http://czj.zgcy.gov.cn/)上发布。
8.补充说明
(1)朝阳区2020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预算金额为1230万元,共分为4个标段,分别是第一标段:长安街延长线景观布置;第二标段:精品街道景观布置;第三标段:一般街道及三环过街天桥景观布置;第四标段:景观节点及四环过街天桥景观布置,其中本标段(第四标段)合同估算价为 2736329.55 元;
(2)投标人可对朝阳区2020年重大节日(春节)景观布置项目中第一、二、三、四标段中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需落实的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存进残疾人就业正粗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     地址:***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10-67429930        电    话:  010-84049216/921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19 年 12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存进残疾人就业正粗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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