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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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8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安阳(anyang)/采购公告 |
关键词: | 工服 街 |
一、采购项目名称:劳务用工 | |||||||||||
二、采购项目编号:安文磋商采购-2019-83 | |||||||||||
三、项目预算金额:250000元 | |||||||||||
最高限价:2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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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1.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拟招标一家能够提供日薪制临时用工的劳务单位,为临时用工,人员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甲方要求派遣。人员年龄小于45周岁,每人每天8小时工作制;若遇特殊情况,需加班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 2.服务期: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 个标段 5.项目预算金额:250000元,160 元/人/8 个小时(本次采购以单价进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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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原件、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提供近12 个月内(任意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 个月内(任意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单位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单位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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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19年12月06日 至 2019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新区管委会北)412房间; | |||||||||||
3.方式:现场领取 | |||||||||||
4.售价:30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417(新区管委会北).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417(新区管委会北).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3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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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