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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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7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海县财政局委托,现就2020-2021年度宁海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NHZFCG-Z201905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子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双人和单人标间(含早餐)投标价的最高限价(元/天) |
一 |
三星级及以下(含达到标准且尚未评定星级)场所 |
2 |
年 |
三星级及以下(含达到标准且尚未评定星级)定点场所 |
300 |
二 |
四星级及以上(含达到标准且尚未评定星级)场所 |
2 |
年 |
四星级及以上(含达到标准且尚未评定星级)定点场所 |
400 |
三 |
没有住宿、餐饮条件的专业会议场所 |
2 |
年 |
没有住宿、餐饮条件的专业会议定点场所 |
四、采购方式及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19年12月6日~ 12月13日。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总则。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地点在宁海县辖区内(国家规定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除外)。
子包一:三星级及以下(含达到标准且尚未评定星级)场所。
子包二:四星级及以上(含达到标准且尚未评定星级)场所。
子包三:没有住宿、餐饮条件的专业会议场所。
3. 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
1.子包一:人民币:10000元;子包二:人民币:10000元;子包三:人民币:10000元。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39752001040010207。
4.如想查询本公司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把相关单据盖上公章,传真到:0574-65131828,传真完成后,电话0574-65131827查询。
5.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9:00。
十一、投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5)。
十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9:00。
十三、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5)。
十四、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十五、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十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宁海县财政局
地址:***
联系人:庞振宇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人:葛颖燕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6日
NHZFCG-Z20190522020-2021年度宁海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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