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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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6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南台路人民广场)前期建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ZAK-****-***Z 三、采购人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镇***新区 联系人:商主任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关键词: | 广场 路 |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南台路人民广场)前期建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ZAK-2019-193Z
三、采购人名称: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南台路人民广场)前期建筑物拆除工程1项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南台路人民广场)前期建筑物拆除工程,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8512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19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19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06 09:00:00至2019-12-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20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04室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16 09: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12-16 09: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