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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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2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采购公告 |
关键词: | 农业 |
一、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印象”洛栾高速宣传推广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9-11-85 |
三、项目预算金额:620000元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2.1 采购项目简介:“栾川印象”洛栾高速宣传推广。 2.2 采购预算控制金额:620000.00元。 2.3 服务期限:1年。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1、供应商名称:洛阳嘉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供应商地址:*** |
*** |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4.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4.4 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5 供应商应提供2019年5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七、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
1.时间:2019年12月09日 至 2019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号12幢长城花苑2-1104 |
3.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号12幢长城花苑2-1104 |
4.售价:0元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12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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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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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