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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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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19.12.05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河源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监理招标 医院招标 国道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05
地 区:河源市
内 容:国道G***线****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中桥至人民医院段*政工程施工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线****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中桥至人民医院段*政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及***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线****中
关键词: 改造工程 监理 医院 国道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施工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粤交规〔2019〕284号)及《关于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发改〔2019〕238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及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以《关于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河交函〔2019〕989号)及 《和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前图纸联席会审》(2019年9月23日)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

    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起点位于和平县兴隆中桥(K695+328),由北往南,经和平公安局、和平人民医院、大坪、合水养护中心,终点止于芬沙(K703+505),路线长8.177公里。主要进行路面改造,完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和防护工程,维修桥梁涵洞,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等。工程在原路上实施改造,按原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3m、20.5m、18.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维持原旧路标准。

  2.1.2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

    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项目全长2.892公里,起于和平县兴隆中桥K695+328处(原省道S230线K33+738处),经和平县公安局,止于和平县人民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辅道工程、人行道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

2.2招标范围: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数量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3监理服务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公路与市政监理服务期相同,共32个月,其中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7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期责任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调整。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的投标时,对于工作范围有重合的施工监理标段和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标段不允许兼中,即施工监理与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工作范围重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9年 12 月 6  日至2019年 12 月 12  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  12 月 12  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9:30~10:00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4.5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27   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至 10:00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0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公路局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珊瑚路9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2019年12  月  5 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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