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硕放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硕放水处理三期二阶段)(项目名称)硕放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硕放水处理三期二阶段)MBR膜系统、生化池设备采购与配套服务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硕放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硕放水处理三期二阶段)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硕放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硕放水处理三期二阶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9]3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无锡市盈发路508号。 |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补齐三期工程二阶段预留设备,将三期工程完全达产;将一期进水池调至三期工程二阶段处理,投运后暂作为应急池使用;增加MBR工艺系统,促进TN、TP满足DN32出水要求;增加厂区三期工程生化池二阶段除臭系统;更换厂区除臭、脱水机房等老化破损设备;最终出水规模达到6.5万吨/日。 |
工期:90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5000.0 万元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是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硕放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硕放水处理三期二阶段)MBR膜系统、生化池设备采购与配套服务项目等所需深化设计、全部设备、材料、软件、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包括卸货),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买、卖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投标人除提供产品以外,并应负有确保所供产品质量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负责处理至业主满意为止。1、 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提供全套设备、辅助单元、选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检测及维修工具、易损件(不限于上述部分,必须确保最终验收合格所需的所有配置)。2、 卖方负责本次招标货物的现场安装、运行调试并确保通过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买方使用。3、卖方应免费提供对买方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在项目所在地的业务培训。对买方人员进行货物电气、机械等方面的培训,维护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须达到买方人员对所供货物熟练操作和排除货物常见故障的程度。4 、提供所供货物所需的全部技术文件(含自控软件)。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
(2) |
财务要求:2016 至2018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的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业绩;且提供的主要膜产品有5年及以上的研发、制造与稳定运行的证明材料(相同或类似指:污水厂水处理膜工艺设备供货业绩,近五年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直接发包证明的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中标合同;稳定运行5年的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和用户出具的稳定运行证明为准,且满足项目时序进度)。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2019/09/0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2)/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4日 9:00 时至2019年12月09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0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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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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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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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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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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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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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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