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花园居委会花园小区南门物业管理用房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花园居委会花园小区南门物业管理用房工程的施工,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 30到11: 00,下午14: 30到17: 30,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清华名仕苑东苑22号楼104室,联系人:吴建佳,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结束满一年后付合同价的30%,工程结束满两年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