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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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4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年“走基层、送温暖”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的通知,******民政局*******年“走基层、送温暖”货物采购 |
通川区2019年“走基层、送温暖”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通川区2019年“走基层、送温暖”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拟采用进行了需求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于2019年12月1日组织专家对本项目论证。 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通川区2019年“走基层、送温暖”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341.745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采购标的功能、性能、材质、安全、服务标准具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项目要求。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和项目要求,无排他性,无歧视性。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其他论证事项。
六、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对公示内容及需求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