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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民政局立柜式空调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04 标签: 山西省招标 空调招标 
招标编号:YZC竞字2019-083
加入日期:2019.12.04
截止日期:2019.12.12
地 区:山西省
内 容: 盂*政府采购中心受盂*民政局委托,现对其立柜式空调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相关服务能力且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盂*民政局立柜式空调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 *、招标项目内
关键词: 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盂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盂县民政局委托,现对其立柜式空调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相关服务能力且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项目编号:YZC竞字2019-083

    2、招标项目名称:盂县民政局立柜式空调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项目预算27.6万元。本项目共分一包,主要内容包括:46台立柜式空调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安装地点:46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售后服务期:空调整体保修不少于6年。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部分等的相应规定为准。注:以上货品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商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以上所采购的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下载提供资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本采购项目应该具有的特殊资格性条件;8、授权委托

    三、开标日期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15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提供投标文件和项目相关资质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2、开标地点:盂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4楼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5时(北京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盂县政府采购中心401室(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4楼)

    3、供应商有意获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经营服务许可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的纳税凭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含社保明细)、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投标商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国家认可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件、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查询函等相关证件)、采购方出具的项目现场勘察证明等(以上证件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初审;开标时请带原件,评委需正审)。

    4、报名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到盂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同时必须提供所需相关原件(原件检验后归还)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待政府采购中心初步审核确认后,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不能按要求完整提供,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商务部分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

    技术部分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开标截上时间3天前书面提出,逾期将以无异议处理。备注:报名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库中注册(注册后需选自主备案通过才可),否则造成的无法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全部资质、资格证明文件需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盂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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