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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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3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质疑人:**源码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质疑人于****年**月**日向我中心递交了《质疑函范本》,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村屯新能源路灯采购项目(NNJKZC****-***)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页第六大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质疑人:南宁源码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质疑人于2019年11月22日向我中心递交了《质疑函范本》,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村屯新能源路灯采购项目(NNJKZC2019-067)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2页第六大点的第3、4点。本项目为财政货物类采购招标,并非工程类招标。本项目不需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人处理意见:本项目涉及基础开挖与浇筑、灯杆吊装灯具安装等现场施工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已是最低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从事此类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书,同时也是路灯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的安全保障。由于质疑人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二、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分法第8页技术分第(4)点、第9页商务分第(1)和(4)点、第(5)点第2)小点。采购人不得以特定人员、业绩、资质、特定的工程车作为评分依据。
招标人处理意见: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18.7万元,灯杆高度为6米,质量保证期为5年。电工、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及材料员是本项目安装及售后服务的基本人员要求,也是路灯安装工作能否能如期、安全、高质量完成的一道保障,并非是所说的“从业人员规模条件”;高空作业车是考核投标人能否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一项重要指标,属正常合理条件;要求5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是合理的,并非特定金额合同业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壹级资质并非资格要求。以上评分因素是采购人秉着择优原则希望招到实力更强、能提供高质量售后服务的供应商而设置的。由于质疑人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质疑人的质疑不成立,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经开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