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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7173]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沥青采购CL-LQ1标段招标(第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0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沥青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03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至**港高速公路**至**段 沥青采购CL-LQ*标段(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至**港高速公路**至**段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号、粤发改交通函〔****〕****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省南粤交通怀**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公路 沥青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

沥青采购CL-LQ1标段(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95号、粤发改交通函〔2016〕368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的资本金40%和国内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新建路线全长102.612 km,全线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分段采用120Km/h(起点至莲都互通段)、100Km/h(莲都互通至终点段)。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面工程(LM1标段)所需沥青材料的采购。

2.1.3计划工期

供货期暂定12个月(含备料期),具体开始日期以发包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上述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主要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标段

桩号

规格

估算数量(吨)

CL-LQ1

K1+881.511~K46+065

A 级70号石油沥青

7969.112

SBS改性沥青

15593.902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沥青品牌授权参加本次投标;一个投标人同时提交多个授权品牌的将否决其投标。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沥青材料采购设CL-LQ1标共1个标段,1个或存在3.4款(1)中关联关系的多家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在本项目沥青材料采购CL-LQ2标段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2 月 3 日至2019年 12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人民币(现金)。

4.3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24 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一路 

邮    编:526599

联 系 人***

 电  话:13928781005、13922112417

 

 

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19年 12 月 3 日

 

 

附件1:项目概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 

工程概况

一、项目概况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工程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九纵线”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肇庆市和云浮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将构筑一条纵贯广东省西部地区南北向大通道,将二广高速公路、汕昆高速公路、广佛肇高速公路、广梧高速公路等有效串联起来,对完善西北地区高速公路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的需要、带动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拓展阳江港的经济腹地、推进粤桂合作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均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起于肇庆市怀集县岗坪镇,接二广高速公路,路线向西南,经冷坑镇北侧,六祖岩风景区南侧,上跨X425和下穿在建贵港高铁之后在岗坪镇与二广高速公路怀集支线(汕昆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往南进入封开县境内,沿S266走廊布线,经封开县的长安镇、南丰镇、莲都镇、河儿口镇、渔涝镇、杏花镇、罗董镇,在谷圩东侧与在建广佛肇高速公路相交后,跨越X427,在营头跨越G321和西江进入云浮郁南县境内的井埇,在盛村北侧与广梧高速封开连接线交叉后,在三岭与广梧高速相接,后与广梧高速共线,终于双凤互通。路线全长约156.612km,其中新建里程102.612km,与广梧高速共线里程约54km。全线设特大桥、大桥24875m/77座,中小桥1000m/16座;设隧道4892/2座(单洞长度);设岗坪东、金装、南丰、莲都、河儿口、杏花、欧垌、长岗、郁南北、化塘互通立交共10处;设管理中心1处、集中住宿区2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收费站8处。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其中起点至莲都互通段采用120公里/小时的设计速度,莲都互通至终点段采用100公里/小时的设计速度。

本次招标项目为怀阳高速的路面工程(LM1标段)沥青采购招标。

二、设计标准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2014)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路面设计采用双轮组单轴荷载100KN作为标准轴载,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路面首次针对车辙维修的期限为8年,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

本项目路面基层类型为水稳材料,路面设计指标采用无机结合料层疲劳开裂和沥青混合料层永久变形量两个指标。

三、路面结构

本项目主线及匝道采用沥青砼路面,收费广场采用水泥砼路面。各路段路面结构具体如下:

1)主线、互通匝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上面层:4.5cm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中面层:5.5cm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下面层: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封层:热洒改性沥青撒布瓜米石封层

基  层:36cm 4.5%~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底基层:20cm 3%~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垫  层:15cm 级配碎石

总厚度:89cm

2)服务型互通立交收费广场路面结构

面  层:30cm厚C40水泥混凝土(横向接缝设置传力杆,纵缝设置拉杆)

下封层:热洒改性沥青撒布瓜米石滑动封层(不计厚度)

透  层:阳离子乳化沥青PC-2

基  层:20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5~5.5%)

底基层:20cm厚低剂量水泥稳定级配碎石(3~4%)

垫  层:15cm厚级配碎石

总 厚 度:85cm

3)沥青砼桥面铺装

主线、枢纽互通立交匝道桥采用沥青砼桥面铺装,铺装层厚10cm。

上面层:4.5cm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下面层:5.5cm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防水粘结层:热洒改性沥青撒布瓜米石封层

总厚度:10cm

4)短路基段路面结构

上面层:4.5cm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下面层:5.5cm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防水粘结层:热洒改性沥青撒布瓜米石封层

基  层:25cm C30混凝土

底基层:20cm C20混凝土

总厚度:55cm

四、沥青指标

本项目沥青路面中、上面层、沥青桥面铺装层、同步碎石封层、防水粘结层及滑动封层采用SBS(I-D型)改性沥青,基质沥青选用符合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A级70号沥青;下面层选用符合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A级70号普通沥青。

道路沥青及基质沥青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标号为70号,其各项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表4.2.1-2中1-4气候区的规定。上、中面层沥青采用SBS改性I-D型,改性剂剂量根据施工配比试验确定。改性沥青各项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表4.6.2中Ⅰ-D级的规定。沥青技术指标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与规范。

五、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本次招标的材料类别。

2.生产能力:

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基质沥青年生产能力20万吨及以上;改性沥青加工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

3. 仓储能力:

投标人应提供可用于本项目工程的单个总容量不少于3万吨的省内沥青库(自有或租赁)。

4. 授权:

a、投标人应是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如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供应商),必须获得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沥青生产厂家,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b、投标人应自有改性沥青加工厂或获得改性沥青加工厂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改性沥青加工厂须位于广东省内。

5. 投标人应提供申请投标材料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不少于独立的一份)。

注:1、投标人须提供改性沥青加工厂授权书或自有证明。

2、沥青库自有或租赁,均应提供该沥青仓库的相应证明材料,该材料含能清晰反应仓库规模的相应证明、租赁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仓储意向租赁协议(协议中的租赁时间期限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供料时间)或自有产权证明。租赁沥青库租期应包含但不限于2019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沥青仓库罐容须提供有资质检测单位所出具的罐容鉴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到有关仓库核查的权利,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上报主管部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内总计营业收入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

注:1、近三年以2016~2018年度为准,营运资本(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是按 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主要提供但不限于近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最新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

3、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超过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

4、注册资金包括外币折合等同人民币,换算汇率以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

近五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供应A-70号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5万吨,其中至少有2个项目且每个项目的供应数量均不少于2万吨。

 

2、投标人供应业绩

近五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供应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至少2个项目,且每个项目均不少于2万吨。

 

3、改性沥青加工厂业绩

近五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加工的改性沥青数量不少于1.5万吨。

注:1、近五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实际完成供应数量的相关证明资料(结算协议或支付凭证或验收意见或其它能够证明已完成供应的材料)。如拟投标沥青品牌业绩采用改性沥青供应业绩的,则改性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品牌以及折算后的A-70号道路石油沥青数量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中的A-70沥青品牌和改性沥青加工所用基质沥青品牌应为同一品牌。

3、投标人供应业绩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实际完成供应数量的相关证明资料(结算协议或支付凭证或验收意见或其它能够证明已完成供应的材料)。

    投标人供应业绩应为投标人直接供应给施工单位或项目业主的沥青数量,生产厂家之间、经销代理商之间、生产厂家与经销代理商之间的供应业绩不予认可。

4、改性沥青加工厂业绩须提交①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可以是沥青加工厂或其法人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沥青加工合同)②完成加工的改性沥青数量的相关证明资料(结算协议或支付凭证或验收意见或其他能证明完成加工的材料)。

5、上述业绩,如合同协议书与完成供应(或加工)数量的相关证明资料在数量方面不一致时,以数量低的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材料供应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2、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

3、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CL-LQ1标段

 

项目经理

1人

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3年类似工作经验。

质检工程师

1人

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3年类似工作经验。

注:附件5所要求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进行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以上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要求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

资格要求

红外光谱仪

1台

光谱范围:6000–500cm-1

分辨率:优于0.8cm-1

波数精度:0.005cm-1

信/噪比:高于50000:1

注:附件6所要求设备须按招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进行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设备。

以上为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最低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设备及更新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材料供应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如果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法的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实质上满足本投标文件的要求。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评标价: 9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标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

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国产沥青与进口沥青下浮率一致。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4(1)

评标价

9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2)

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情况:

1.信用等级(2.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0、2.4、2.25、1.7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2.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得满分2.5分。

自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2.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1.5分/次;

(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扣0.5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其他因素(信用等级、履约情况)得分评审与确认;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3.2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3.2 款第(2)、(3)、(4)条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3.2~3.3.5 条款不适用。

3.4.1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4.1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5

在评标办法原文增加3.5.3条款:

3.5.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8

评标办法原文增加3.8.3-3.8.6项:

3.8.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标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其它标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8.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三、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银行保函格式

 

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沥青采购 CL-LQ1 标段(第二次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 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格式只作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当地银行及相关规定的格式填写,但主要内容须与本保函内容原则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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