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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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7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道滘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的委托,拟对粤晖路辅道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含钻探、测量、物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粤晖路辅道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政府 勘察 路 |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的委托,拟对粤晖路辅道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含钻探、测量、物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说明 |
A包 | 粤晖路辅道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含钻探、测量、物探) |
六、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一)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三) | 采购人: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 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