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3 |
---|---|
截止日期: | 2019.12.27 |
招标业主: |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
招标代理: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郑州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XCJYC-CB-****-***号 ***************受 ***************** 的委托,就*****************办公通用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到位,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编号:XCJYC-CB-2019-002号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办公通用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到位,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办公通用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二次招标为二、三标段。
二标段: 空调类(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三标段:人脸识别系统(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采购内容:二标段主要包括空调采购与安装,三标段主要包括人脸识别系统采购与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合格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近一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贪污贿赂结果;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单位承诺书:盖公章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
5、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12 月 3 日—2019年 12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3、报名时需提供:
3.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3.4、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贪污贿赂结果截图;(网查询指南: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3.5、能够开具可抵扣增值税发票证明材料(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再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分别打印);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A4纸规格,资质不全、原件复印件不相符者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许昌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肖先生
电 话:0371-65837988
传 真:0371-65528297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电子邮件***
2019年 12月3日
公告附表:
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我单位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