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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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殡仪馆 政府 |
项目名称:江山市殡仪馆守灵室屋面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2019ZFCG-0907
一、谈判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江山市殡仪馆守灵室屋面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
1 |
批 |
50000 |
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浙江省以外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浙备案登记证明(外省企业提供)等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报名,报名费200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17:30分,逾期不予受理。(谈判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自行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10:00时。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6日10:00时。
谈判地点: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原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方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民政局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函、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殡仪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主管部门名称:江山市民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