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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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 GC*********** 发布时间:****年**月**日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项目代码: ****-******-**-**-****** 项目地区:**-*** 一、本项目经***行政审批局以新审经投资【****】**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 |
关键词: | 街 |
一、本项目经新津县行政审批局以新审经投资【2019】9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9093。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新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项目名称 | 五津街道太中东街环境综合整治景观品质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津县五津街道太中东街 |
实施时间 | 工期10个日历天,计划实施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该项目对五津街道太中东街251号附43号至瑞通路26号附19号共长约410米的街道进行墙体美化改造、店招店牌改造、微绿化提升、文化元素植入,主要包括二层楼面高度以下商铺广告店招、墙面装饰、商铺门窗、街区入口广场,围墙、绿化景观(微景观、雕塑、小品等)、街道标识系统(公告栏、交通标识、步行导向标识、功能性质导向标识). |
建设资金 | 政府投资 |
其他 |
施工1 | 五津街道太中东街环境综合整治景观品质提升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需是信息录入证上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3、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转帐回单、开户银行许可证扫描件发至邮箱359193999@qq.com,并在转账单上注明新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五津街道太中东街环境综合整治景观品质提升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4、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并安排进场施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2月0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2月06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新津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行新津支行 账 号:4402255029100025067-0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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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1 | E.固定价 | / | 19.99 | 0.99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2月06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七、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新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五津东路144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谢家友 联系电话:82528792 传 真:82528792 电子邮件***
2019年12月02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