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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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抽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抽选方案已备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抽选备案〔****〕 *** 号。本项目现通过抽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 |
关键词: | 监理 小区 |
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抽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19〕139号)批准建设。抽选方案已备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抽选备案〔2019〕 228 号。本项目现通过抽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屏山镇新市分流区 |
实施时间 |
施工全过程及交工验收+缺陷修复期(24个月) |
监理内容 |
包括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
建设资金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为包干费用,施工工期延长,中选人无条件履行延长义务,不再单独计取延长所产生的监理费用。 2、招标代理费由中选人支付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
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2)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需配备具有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1人;监理员(市政工程专业)1人。
(4)随机抽取中选前,现场由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查询参选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5)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如有造假行为,公司列入黑名单。
(6)中选后在监理合同签订前,应提交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大纲及机构人员配备计划情况表”等给项目业主,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
(7)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资格要求条件的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下载工程竞标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项目业主确定的报价方式后,再自愿到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县王府井商业街1号楼3号门面)报名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格证、职称证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4)竞标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缴纳的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6)项目业主要求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 12 月2 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 12 月5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
3.抽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抽选保证金,抽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抽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的抽选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交:
户 名: 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63590 1200 0000 7911
(注:转账时,注明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监理抽选保证金)
(表三)
合同段 |
招标方式 |
发包价(万元) |
抽选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监理1 |
E.固定价 |
5.9 |
1 |
4.抽选保证金(银行现金转账)的退还:未中选的抽选保证金由未中选人提出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未中选人的基本帐户;中选人抽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选人申请退还至中选人的基本帐户。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项目业主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 12 月9日11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要求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1个作为中选(标)人。
2.抽取方式。在随机摇号抽取开始前,业主单位应将报名时各竞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交监督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竞标申请人方可参与随机摇号抽取。
3.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订监理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4、本工程项目中选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形式按照(宜府函〔2018〕59号)文件执行。履约保函须在中选通知书领取后10日内缴纳至项目业主单位,若不能按时提供履约保函需在中选通知书领取后10日内现金缴纳(若中选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作废标处理)。
5、中选人签订合同前按要求递交合同价款10%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后递交相关资料,按合同相关条款申请无息退还。
户 名: 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63590 1200 0000 7911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64535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E-mail):1304354527@qq.com
项目代理机构(全称):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县王府井商业街1号楼3号门面)
邮 编:64535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E-mail):
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