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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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2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第二次)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川财采〔****〕**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 |
自贡市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大安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第二次)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川财采〔2015〕3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自贡市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大安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第二次需求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采购人名称:自贡市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安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6642459.17元/年(大写:贰仟陆佰陆拾肆万贰仟肆佰伍拾玖元壹角柒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
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
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自贡市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