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DFJY-2019-031 |
---|---|
加入日期: | 2019.12.01 |
截止日期: | 2019.12.13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法院法律文书印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院法律文书印刷项目 三、服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其尧都区法院法律文书印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DFJY-2019-031
二、项目名称:尧都区法院法律文书印刷项目
三、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尧都区法院法律文书印刷项目 |
1 |
项 |
300000 |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
4、交货地点: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具备经营印刷许可证。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出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本公告第四条所需其它资料。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九州花园九号楼9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3日9时30分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九州花园九号楼90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