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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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4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区公共**交易中心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简要信息: *、项目编号:JYZC-******* *、项目名称: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 *、项目预算:***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合格投标 |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简要信息:
1、项目编号:JYZC-2019147
2、项目名称: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
3、项目预算:130万元
4、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本项目 不接受 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投标(接受/不接受)。
三、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jy)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 26000)。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12843901201000103884
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六、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19年 12 月 10 日下午5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以传真(传真号码:0523-88810369)或电子邮件***
本中心有权拒绝传真和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中心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 09:00,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3、投标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24日 09:00,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姜堰区高教路518号,联系人:石先生,电话:***
2、委托代理机构: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JYZC-2019147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JYZC-2019147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 分包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