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黄土镇人民政府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2201900068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29 16:29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黄土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龙泉驿黄土镇均安街1号,联系方式*** |
*** |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农林办,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2-02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2-06 16: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磋商文件自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09:3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新城吾悦商业中心1207,联系人:艾女士,联系电话*** |
***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新城吾悦商业中心1207会议室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新城吾悦商业中心1207会议室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2-12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2-12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新城吾悦商业中心1207会议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2-12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新城吾悦商业中心1207会议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2000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出具保函的,其开具时间应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其有效期应涵盖磋商有效期)。 开户单位: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成都南二环路支行 账 号:511 609 017 018 150 173 015 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预算金额(元) |
2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建筑工程 |
行业划分 |
E47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黄土镇移民安置区三村五组、九组、十一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解决150户,600人的生活污水排放。 二、建设内容 1、室外污水排水管道系统; 2、每户新建沉渣池接原有排出管,沉渣后处理后接至新建污水主管网; 3、污水检查井至城市污水检查井之间的管道系统。 三、供应商对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项目的功能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包含的项目; 2、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按实结算。 3、项目要求: (1)根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 (2)工程质量应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本项目质保期: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4)工期:60日历天。 4、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详政府采购合同。 5、履约能力要求:具备符合本项目的施工资质要求。 6、其他商务要求:无 三、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经审计局审计结束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额支付。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本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200万元,本项目控制价175.4746万元。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预算执行号:(2019)1782号、(2019)1902号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本项目监督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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