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9 |
---|---|
截止日期: | 2019.12.03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南石头街道*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现对拟强化餐厨垃圾运力采购能装载八个***升桶容的电瓶车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评审委员会就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采购八桶电瓶车项目 二、招标人:******南石头街道*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
关键词: | 电瓶车 卫生 街 |
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现对 拟强化餐厨垃圾运力采购能装载八个240升桶容的电瓶车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评审委员会就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采购八桶电瓶车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联系人:高瑞华; 联系电话***
三、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采购项目招供货商一名;
(二)招标内容: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采购八桶电瓶车项目,数量 3 辆;
(三)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贰拾贰万 零仟伍佰零拾零元整(小写: 220500元)。
四、供货地点及供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按需供货,自招标人向供货商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计,供货商 五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送货(以签收送货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报名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 12 月 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
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
(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声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二) 供应八桶电瓶车的报价单、技术参数、产品质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需要密封,如有其它辅助材料,亦可一并提供);
(三) 供应八桶电瓶车(实物样板图片需标注供货商名称,并不作退回)。
七、报名并递交材料地点
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办公室(海珠区南箕路5号三楼)。
八、供货商合格条件
(一)供货商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在本公告发布时,供货商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供货商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九、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隐瞒、虚报的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十、供货商的确定方式
报名参加招标的供货商应在3家或3家以上,如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供货商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就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3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具体分值及权重详见下方表格:
内容 |
价格 |
质量 (技术、用料、质保期) |
售后服务 |
权重 |
45% |
40% |
15% |
分值 |
100 |
100 |
100 |
(一)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计算价格得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各供货商的评审报价中,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供货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得分=评审分值×45%
(二)质量评分采用量化打分。评审委员会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质量、用料、技术、质保期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汇总各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分,取平均分得出最后质量部分的得分,精准至小数点后两位。质量得分=评审分值×40%
(三)售后服务评分采用量化打分。评审委员会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售后承诺、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汇总各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分,取平均分得出最后售后服务部分的得分(统一在网上公布),精准至小数点后两位。售后服务得分=评审分值×40%
(四)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供货商的综合得分情况,选取得分最高的供货商为最终合作单位,并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得分。
综合得分=价格得分+质量得分+售后服务得分
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附件:申请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