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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保安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保安服务招标 政府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9
截止日期:2020.01.01
招标业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招标代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一、采购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TSDY****- 三、采购项目名称:****委、*政府机关大院保安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范围 负责对****委、*政府机关大院主楼*幢,建筑面积*****平
关键词: 保安服务 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TSDY2019-

三、采购项目名称:台山市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保安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656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范围

负责对台山市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主楼6幢,建筑面积24477平方米的保安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保安服务包括机关大院辖区范围内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停车秩序管理及24小时消防、视频监控值班、各主楼内安全巡查等安全管理服务,做好照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不含维修事项)。

具体负责机关大院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人员安全管理、物品进出安全管理、公共设施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和车辆管理、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以及各主楼的公共区域安全巡查(检查下班后空调、电脑、照明等电器设备用电、用水、防火等情况),并提供安全防范咨询服务。

1.安全管理目标

要求:治安案件和火灾发生率为 0;治安管理服务顾客满意率 99%;车辆进出停放有序, 丢失率为0;突发事件处理3分钟内到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满意率 98%。

2.人员安全管理

人员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门卫、守护、巡逻及监控等多种手段,防范和确保机关大院区域内客户的正常办公安全及人身不受侵犯。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及秩序维护管理。

(1)内部客户安全管理

①熟悉办公区域内的客户,对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有确认标准。

②对办公区域重点部位及出入口实施 24 小时监控,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人员跟踪处理。

③在机关大院辖区范围内实施 24小时巡逻,确保楼宇内外无闲杂人员,无安全隐患。

④对客户实施提醒安全服务,配合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2)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①根据采购人外来人员进出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相关规定不完善的,由供应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做好外来人员管理。

②根据采购人施工管理规定做好施工人员管理(采购人相关规定不完善的,由供应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凡施工人员没经采购人管理部门批准的,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③对经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施工做好安全监督工作,提醒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④禁止推销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内从事相关活动。

(3)秩序维护管理

①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大院的开门及关门时间。

②在办公时间对机关大院内外来办事人员的办事秩序进行有效维护。

③发现一般的不法侵害或事故,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制止和消除,发生案件或重大的事故, 一方面要在维护好秩序,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要及时向采购人、供应人双方领导报告和向当地公安机关或“110” 报警。

3.物品进出安全管理

(1)除工作需要外,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域。

(2)对需搬出机关大院区域内的物品严格按照采购人物品进出管理办法执行(采购人相关规定不完善的,供应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确保办公区域内物品、财产安全。

(3)监控岗对机关大院区域内各进出口实施24 小时监控,凡发现有物品搬离办公区域的现象立即通知人员跟踪处理。

4.公共设施安全管理

主要是指机关大院区域内不可移动物品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采取巡逻检查及监控手段做好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5.电梯安全管理

主要是对2号办公大楼1台电梯的使用和安全进行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使用,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巡查,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由采购人安排的维修组处理。

6.消防安全管理和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主要是防火和灭火(救护)的管理。

(1)配合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机关大院区域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灾害事故的预防、处理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井然有序地协助采购人安排的维修组处理突发事件,在最大限度内控制事态的发展。

(2)按采购人要求定期组织消防事故等灾害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3)做好消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4)配合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用具的使用和管理。

(5)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6)配合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档案管理。

(7)做好各主楼的公共区域安全巡查(检查天花板及悬挂物有无安全隐患,下班后空调、电源插座、照明、门窗等是否人离即关,以及用水、防火、防盗等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生灾害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7.交通和车辆安全管理

具体包括交通管理、车辆管理和停车场管理三方面的内容。

(1)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正确处理人、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路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加强车辆停放指引和车辆疏导,尽可能保证区内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环境和车辆停放秩序。

(2)车辆管理:车辆管理的对象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其中机动车指的是各种汽车、电动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非机动车指的是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①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各类车辆或具体车辆的停放区域或停放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②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人员巡逻,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3)停车场管理:主要是指机关大院辖区范围内室外停车场、室内停车场的管理。(停车场设施的配置和完善由采购人负责,供应人只负责提供建议和管理,以确保停车场管理的安全)。

①完善停车指引及温馨提示。

②停车时对车辆实施停车引导。

③停放车辆的安全管理。

(三)服务质量及标准

保安服务

区域

项目

定期作业

标准

每日

每周

每月

1.合理安排门岗、大堂岗、消防监控中心岗及巡逻岗的排班,制定严密的安保规章制度,确保机关大院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2.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及巡逻制度,秩序维护员(保安)要求熟悉区域内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结合区域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物品出门实行凭证通行制度,防止人为破坏治安秩序,杜绝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

4.进出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管理有序不影响行人通行。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5.服务辖区内出现人流密集情况,需及时安排足够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

 

门岗值班

24小时

 

 

物品放行

专人登记检查

 

 

车场管理

专人疏导

 

 

公共秩序、安全

定时巡回检查

 

 

安全检查

 

2次

 

消防事故等灾害事故应急演练

 

 

半年1次

(四)派驻保安人员数量及要求

1、供应人须为本项目派驻保安人员21人,年龄20周岁至50(含5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具备一定的保安专业技能,持有健康证(或正规医院的体检报告)和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的《保安员证》,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派驻的保安员需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保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行为和吸毒行为。供应人需向采购人提交保安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做到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严禁上班时间睡觉和在室内地方抽烟。

4、供应人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5、供应人向采购人派出的保安员必须通过培训,业务知识测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熟悉掌握采购人单位运作的情况,了解采购人单位的服务项目,保证服务到位等。

6、供应人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派出的保安员统一配备服装,配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工具、装备(含对讲机、警械)及消耗用品。

7、采购人工作日内为成交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提供每日3餐(早、午、晚),伙食标准、费用参照采购人合同工同等标准执行。

8、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入职手续,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人员花名册及人事档案递交给采购人审核,并确保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保安)具备相关资质,如服务人员年龄资质等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时须进行整改,更换服务人员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5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整改视为放弃成交。

9、供应人须在供应文件中提供具体、清晰、合理的薪酬方案,服务期内如果调整薪酬方案,须经采购人审定后实施。薪酬方案参考标准:保安服务人员的最低年薪不低于35000元。以上年薪均须包含节假日补贴、加班津贴、绩效奖励等项目以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缴付费用。

10、供应人须在供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年度、季度、月度人员培训方案及考核方案,方案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安排、培训内容等要素,建立系统完善的培训、激励、核和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责任,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安全教育、法律、礼仪、体能等的学习轮训,确保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1、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安管理服务要求及标准做好每天保安工作,下班时间随传随到。 应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各项保安管理制度,保持采购人良好的环境,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采购人的良好形象;爱护采购人的设施和财物,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决不允许有挪用或偷窃行为。

12、为保证有足够的合格人员满足采购人的运作的要求,供应人为本项目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能随意调配或兼职其他项目,确需调整的要征得采购人同意。遇工作人手不足时增派的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上岗证书。

(五) 其他要求

1、为确保机关大院保安服务工作无缝对接、正常运作,供应人须在供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优先录用采购人机关大院现有保安人员,并按国家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入职手续。

2、供应人成交后制定本项目管理安全措施方案及组织实施并承担安全责任,为本项目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对本项目所派驻保安人员有安全管理责任,对因本项目用工发生的人身伤亡、财物损失事故承担一切赔付责任。

3、本项目管理消防措施由成交供应商制定方案及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和采购人制定的消防规章进行管理。特殊技术工种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凡在管理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违反消防法规或管理不当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服务工作期间知悉的采购人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成交供应商若违反保密要求,采购人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也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成交供应商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若违反合同或无故提前终止协议,或因成交供应商保安人员工作失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提前终止合同。

6、其他未尽事宜,可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服务质量考核

1、考核时间及分数占比:

(1)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不定;

(2)考核分数及占比:满分100分,由采购人职能股室考核。

2、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根据采购人管理部门每月不定期现场抽查,结合《保安服务质量标准与要求考核指标体系》标准进行评分,检查情况在考核总成绩里进行扣分或加分,扣分或加分的幅度为 1-5 分。

附表:

保安服务质量标准与要求考核指标体系

保安服务(100分)

考核项目(分值)

定期作业

标准

考核方式

扣分

得分

每日

每周

每月

门岗值班(14分)

24小时

 

 

1、合理安排门岗、大堂岗、消防、视频监控中心岗及巡逻岗的排班,制定严密的安保规章制度,确保机关大院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2、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及巡逻制度,秩序维护员(保安)要求熟悉区域内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结合区域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物品出门实行凭证通行制度,防止人为破坏治安秩序,杜绝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

4、进出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管理有序不影响行人通行。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5、服务辖区内出现人流密集情况,需及时安排足够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

6、上班时间和休息时段重点巡查楼层和停车场,发现推销、乱张贴、派传单的人员或其他外来可疑人员及时登记并将其劝离,不服从管理的及时报保安室处理。

7、出现吵架、斗殴、火灾、偷盗、伤害事故、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速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工作记录。

8、按照采购人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照明灯具、空调设备、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保障各主楼的正常运转。

9、治安案件和火灾发生率为0;治安管理服务顾客满意率99%;车辆进出停放有序,丢失率为0;突发事件处理3分钟内到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满意率98%。

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并查看工作记录,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2分。

 

 

物品放行(10分)

专人登记检查

 

 

 

 

车场管理(10分)

专人疏导

 

 

 

 

公共秩序、安全巡逻执勤(16)

定时巡回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8分)

 

2次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8分)

定时巡回检查

 

 

 

 

消防事故等灾害事故应急演练(4分)

 

 

半年1次

 

 

工作制度(15分)

 

 

 

1、落实人员培训和考核方案,建立系统完善的培训、激励、考核和管理体系,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安全教育、法律、礼仪、体能等的学习轮训。明确各岗位责任,落实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

2、保安服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用户档案、巡视记录、运行档案、投诉与回访记录、其他管理服务流动记录及档案。

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并查看工作记录,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2分

 

 

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15分)

 

 

 

1、认真做好各类工作台账,做好服务人员、服务承诺和服务程序的  公示;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端庄,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礼貌;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的工作。

2、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客户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需求,一般情况应在24小时内或在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内处理并答复,对超出服务范畴的需求,也不得推诿,应及时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处理并回复。

3、主动与采购人沟通联系通报工作情况,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有错必纠。

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并查看工作记录,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2分

 

 

 

(七)本期服务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4个月。在此服务期内,采购人的保安服务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采购后确定的成交金额为合同约定总金额,资金的支付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自行结算,每月月底成交供应商凭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拨付,采购人将根据资金性质,按照合同约定划拨资金或向台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每月的保安服务费用为合同约定总金额的二十四分之一。

为保障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采购人将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方式见附表)。如果考核达标(考核成绩为80分及以上),则在考核当月服务费按规定如常支付;如考核不达标,考核成绩为70分(含70分)至79分的,则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0%;考核成绩为70分以下的,则扣减当月服务费的20%。

(九)采购预算:人民币196.56万元。

 

资格条件:

1、供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人应当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供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

 

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政府采购部(地址:***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台山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属我市反恐重点目标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院内机关股室较为特殊敏感,所储存保管的资料档案极为重要,事关全市党政工作正常运行,而招标平台上物业管理公司专业性有限,可靠性有待考究,难以应对保卫任务繁重且敏感的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目前,服务于机关大院的保安公司为台山市保安服务公司。该公司是经广东省公安厅批准成立的台山市唯一一家保安培训机构,受聘于我市多个行政机关单位及国有企业,并多次对市举办的大型活动进行安保服务工作,保卫经验丰富,技能专业,其保安服务质量也令人满意。如由台山市保安服务公司继续提供安保服务,可缩短重新投入保安员的培训上岗时间,即时为台山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提供安保服务工作。因此,本项目所采购的台山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提供的安保服务只能由台山市保安服务公司提供。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台山市保安服务公司

2、地址:***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   名:郭忠民、朱伟平、袁丁

工作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广东省地勘局七五七地质大队、江门市产权交易中心、

职    称: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结合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安全保密要求,考虑到服务的无缝衔接和延续性,如由台山市保安服务公司继续提供保安服务,可缩短重新投入保安员的培训上岗时间,即时为台山市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提供保安服务工作。为确保项目时间和质量,本项目只能由台山市保安服务公司提供服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2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三)采购人: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四)财政部门:台山市财政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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