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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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0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比选单位: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段 *.实施地点:**动车段内 *.项目概况及规模: (*)运用动车组车内烟雾报警消防系统检测,车型分别:CRH*A型、CRH*A型、CRH*A-A型、CRH***A型、CRH***AL型、CRH***D型 (*)三级修动车组车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比选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动车段
2.实施地点:成都动车段内
3.项目概况及规模:
(1)运用动车组车内烟雾报警消防系统检测,车型分别:CRH1A型、CRH3A型、CRH6A-A型、CRH380A型、CRH380AL型、CRH380D型
(2)三级修动车组车内烟雾报警消防系统检测,车型分别:CRH2A、 CRH3A型和CRH380A型
4.检测工期要求:
(1)运用动车组检测服务期限由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结束。
(2)高级修动车组检测服务期限由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二、比选条件
业绩:参选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承担过不少于5项低于4万平米项目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信誉: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站段无黑名单情况发生,服务质量良好。在本段参加过项目单位,年度综合评价达到合格。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需提供经过年检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参选人具有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参选人一是应具备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36号令)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要求,若投标人属于跨省执业还需满足成铁公安〔2016〕353 号文件要求,同时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检验检测能力应满足本次检测需要。二是了解《铁路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成都局集团公司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维护后的消防设施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本项目不得委托承包、不得转包。
6.其他说明事项(提供承诺书即可):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并视情况组织检验,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参选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四、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3日12时00分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查询,在比选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日17时00分前将本单位参选报名表(见附件1)报送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动车段综合办公楼107室,地址:***
五、比选申请书(参选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动车段综合办公楼214室,不接受邮寄。
2.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0时10分,2019年12月10日10时15分进入比选评审阶段。
3.比选地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动车段综合办公楼214室。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选人为第一中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或超过比选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
七、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
参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2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程序与成都动车段签订合同,否则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比选人有权另行确定检测单位。
中选人可以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 和段厂务公开栏公示。
九、比选人的联系方式
成都动车段保卫科:王鹏志 028-86485673
十、比选监督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便于监督,对该项目比选中存在的问题和异议,可以以书面或电话向成都动车段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电话:028-86485673 联系人***
纪检部门:028-86453018 联系人***
比选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动车段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