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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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0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X***南白线(K*+***~K*+***)段路面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X***南白线(K*+***~K*+***)段路面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 |
关键词: | 路 |
X521南白线(K6+000~K9+990)段路面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三水区县道X521南白线位于乐平镇,项目起点桩号为K6+000,终点桩号为K9+990,起点位于黄塘幼儿园附近,由北往南,途径北江大堤、南边渔村、Y527和广佛肇高速,终点位于广佛肇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附近,路线全长3990m。
2.2 项目建设规模:K6+500~K9+990段现状道路为双向两车道,其中K6+500~K8+010段现状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K8+010~K9+990段现状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K6+500~K8+010段改造维持原公路等级,设计速度为40km/h不变,K8+010~K9+990段改造提升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
2.3 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完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主要在现有公路基础上进行路面维修。包括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质量保修期)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357009.00元。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接收工程及进行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或以上。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等环保措施。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公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施工单位-土建工程施工)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4.7.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7.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12 月 17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7.1.2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3.1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投标人须按《诚信投标承诺书》要求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发现投标人不能提供满足或提供明显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要求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有权追究其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责任并报告给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0.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信用等级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 |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3、65号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01室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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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87739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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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86257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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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67862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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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