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国际机场航站区停车场绿化
移植项目综合评审文件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以下称“发包人”) 对揭阳潮汕国际机场航站区停车场绿化移植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选取施工单位,邀请国内合格承包商(以下称“报价人”)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报价:
一、 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2019〕28号
2、项目名称:揭阳潮汕国际机场航站区停车场绿化移植项目。
3、项目地点:揭阳潮汕国际机场。
4、项目内容:揭阳潮汕国际机场航站区停车场绿化移植项目拟对航站楼前方停车场场内绿化苗木进行移植。内容包含以下三部分:
(1)对树木进行管养,苗木起挖方式采用全冠起挖,保留全冠;
(2)将起挖苗木移植到建设单位指定位置,进行假植;
(3)假植苗木需进行3个月成活管养,因场地有限,采用人工浇灌的方式,苗木需进行相应的支撑。
(4)移植过程中需对每一颗苗木进行编号。
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5、*最高限价:本综合评审项目设置的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0万元,其中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为28800.84元。报价人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拒绝。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最终工程量按实际移植数量结算。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款的20%,随项目实施情况支付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结算资料,15个工作日内付17%款项。本项目结算时预留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7、*总工期为 45个日历日(自业主下达开工许可之日起算),本工程工期较紧,停车场过夜车辆较多,车流量大。要求施工单位须认真做好施工计划,按要求提前备好工程所需园林材料,并保证足够的人员投入。务必安全文明、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8、本项目的工程量及工程量控制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固定额,报价人不得变更。
9、报价人需提交工程投标承诺书,承诺保证施工安全及质量,若出现逾期不开工、工期非正常延误或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以及施工质量不达标的情况,该报价人将可能在下一次项目中被拒绝,报价人投标即视同承诺。
10、发包人对综合评审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报价人需满足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服务。
3、所有的报价人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承包商的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承包商(已注册的除外)。提交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交供应商登陆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报价截止前报价人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复印件:
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报价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未与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的;
6、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