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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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0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区国有企业集团管理监督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ZHCA****-WJ-C-*** 二、项目名称:**区国有企业集团管理监督平台运行维护 (一 |
关键词: | 平台 |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吴江区国有企业集团管理监督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ZHCA2019-WJ-C-034
二、项目名称:吴江区国有企业集团管理监督平台运行维护
(一)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运行维护服务
目前各项主要业务都使用信息化系统支持,为保证各项系统的稳定使用,从整体上降低维护费用、对系统的维护有统一的抓手进行服务整合外包。现使用系统为吴江区国有企业集团管理监督平台,内容包括:集团财务管理系统、集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集团经营性资产管理系统、融资管理系统、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内部往来对账、票据管理系统、风险预警决策平台、廉政监察决策平台、资金监管决策平台、资产监管决策平台、资本监管决策平台、人力资源监管决策平台、集团财务决策平台。
2)技术支持服务
熟悉各业务系统后台表结构,能够按照采购单位需求提供后台技术支持服务。
3)审计数据采集对接服务
要求响应单位能够按照苏州市吴江区审计局要求的数据内容和格式,定期提供国资监管平台数据库备份文件、数据字典以及数据脚本,并提供审计数据采集对接的技术支持服务。
(二)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所列规格、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
六、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
2、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 58.211.231.163: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或者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五)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七、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9: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9:30
3.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0日9:3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七、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朱思薇、钱暨兴 联系电话***
2. 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地址:***
联系人:陈哲峰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接收或邮寄至本公司。
3、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联系人:胡美芳 联系电话***
地址:***
九、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