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QJYZX-2019GC119SG
1、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已经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以阿政纪字【2019】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第一标段:拆迁安置及增减挂钩复垦治理面积约21375.13亩。
第二标段:拆迁安置及增减挂钩复垦治理面积约14241.3亩。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规划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本项目全部合同款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节余土地指标交易金额进行支付,建设单位不额外支付项目款。本项目最终增减挂钩复垦面积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核准审批的数量为准,中标人须自行负责与拆旧区群众协商安置补偿工作,政府予以配合和监督,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计划投资额:项目计划投资约277440万元(第一标段约166505万,第二标段约110935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采购、施工等建设内容总承包。
2.6 质量标准:规划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7计划工期:12个月(含规划设计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施工能力: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2)具备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测绘服务能力。
(4)投标人须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本项目其它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
3.4本项目同一投标人的同一套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即可,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人)
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②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
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
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交无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承诺书(见附件)。
(3)规划设计、测绘企业(联合体成员)
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提交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承诺书(见附件)。
(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2)。
4.2如果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条4.1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报名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6、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提交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9日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正常受理),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内蒙古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细地址:***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及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www.alkeqq.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1: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承诺书
阿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所有项目班子组成人员证件真实有效,并现阶段均没有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担任职务。
项目负责人***
施 工 员:
技 术 员:
质 检 员:
安 全 员: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 (丙公司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招标
编号: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乙公司名称)、(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除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以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均由牵头方盖章或签字,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签字和盖章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建设单位。
备注:投标人可在给定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基础上进行内容扩展。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近三年)期间,未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查证此承诺虚假,我单位愿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理。如发生经济问题,愿进行一切经济赔偿。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