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室内消火栓门改造工程 ,招标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怡心楼室内消火栓门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2)工程规模:怡心楼室内消火栓门改造工程,更换数量约90个,具体项目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技术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内容及范围: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消火栓门,更换为不锈钢方管材质的消火栓门框,门面为铝塑板。
(4)计划工期:20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标准,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不锈钢门窗制作安装资质。
(3)电焊人员操作证。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办,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接纳院财务科。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现场到院财务科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退还(无息)。
八、上述服务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
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2)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串标围标(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3)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十、招标人联系:陈工 电话:***
联系地址***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