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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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2 |
地 区: | 扬州市 |
关键词: | 中学 监理 |
扬州市新华中学同仁楼拆除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扬州市新华中学同仁楼拆除重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新华中学同仁楼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发许发[2019]1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新华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新华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规模: 工程招标项目所监项目估算价约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 扬州市新华中学同仁楼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6.788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 人专业: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上述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1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的规定;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9年 8 月至2019年 10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10.5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1获取时间: 2019年11月 28 日至2019年12月 2 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2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扬州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及扬州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扬州市新华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子江路728号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2号
邮 编: 邮 编:
联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0514-85163199、1391214713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9 年 11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