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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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3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至**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全省百大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发改规〔****〕*号)要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评审,已取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至**高速公路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施工招标 公路 路 |
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全省百大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发改规〔2019〕3号)要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评审,已取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黑交函〔2019〕124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哈肇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是我省省级高速公路网中的“射8线”,项目起于中源大道K2+875处,经肇东市五站镇、大庆采油十厂、肇州县、肇源县,终于肇源县大广高速K133+067处,进而南下衔接吉林高速路网,是我省西向出省的主通道,为我省主要干线公路。本项目为新建公路,总投资76亿元人民币,建设里程:116.915km,设计速度:120km/h,公路等级: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7m,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桥743.192m/4座、中桥668.14m/9座、小桥136.96m/4座、箱涵165道,盖板涵8道,互通立交6处,分离桥16座(主线上跨11座,主线下穿5座),天桥45座,通道桥21座,通道13道。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肇东市、肇州县、肇源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7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2.4.1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标段划分表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基、路面基层里程 (km) |
路面面层里程 (km) |
估算工程量 |
估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
||||
挖方 (万m3) |
填方 (万m3) |
路基处理 (万m3) |
路面基层 (万m2) |
路面面层 (万m2) |
|||||
A1 |
K2+875~K10+000 |
7.13 |
|
15.4 |
70.7 |
18 |
24.6 |
|
17175 |
A2 |
K10+000~K18+000 |
8 |
|
1.4 |
81.6 |
56.4 |
22.25 |
|
35417 |
K2+875~K18+000 |
|
15.13 |
|
|
|
|
44.99 |
||
A3 |
K18+000~K27+000 |
9 |
|
11 |
114.9 |
56.9 |
17.62 |
|
33566 |
K18+000~K38+100 |
|
20.1 |
|
|
|
|
45.69 |
||
A4 |
K27+000~K38+100 |
11.1 |
|
8.4 |
100.8 |
11 |
28.61 |
|
23151 |
A5 |
K38+100~K50+000 |
11.53 |
|
2.1 |
129.4 |
4.2 |
27.63 |
|
41443 |
K38+100~K59+800 |
|
21.33 |
|
|
|
|
49.27 |
||
A6 |
K50+000~K59+800 |
9.8 |
|
3.2 |
104.6 |
7 |
24.9 |
|
19929 |
A7 |
K59+800~K69+000 |
9.2 |
|
2.4 |
72.1 |
6.9 |
28.53 |
|
22739 |
A8 |
K69+000~K83+000 |
14 |
|
1.4 |
103.9 |
1.4 |
32.65 |
|
42918 |
K59+800~K83+000 |
|
23.2 |
|
|
|
|
57.35 |
||
A9 |
K83+000~K93+000 |
10 |
|
2.9 |
96 |
8.6 |
32.72 |
|
45529 |
K83+000~K101+500 |
|
18.5 |
|
|
|
|
54.23 |
||
A10 |
K93+000~K101+500 |
8.5 |
|
2 |
86.6 |
1.8 |
23.9 |
|
19985 |
A11 |
K101+500~K111+000 |
9.5 |
|
10.2 |
82.2 |
43.7 |
21.03 |
|
40279 |
K101+500~K120+156 |
|
18.66 |
|
|
|
|
45.54 |
||
A12 |
K111+000~K120+156 |
9.16 |
|
5.4 |
89.8 |
40.5 |
26.48 |
|
24141 |
2.4.2桥涵工程施工标段划分表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估算工程量 |
估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
||
桥梁(m/座) |
梁板预制(片) |
涵洞(道) |
||||
B1 |
K2+875~K31+000 |
28.125 |
1947.62/27 |
|
64 |
24227 |
B2 |
K31+000~K61+600 |
30.234 |
2652.24/30 |
|
47 |
11141 |
B3 |
K61+600~K94+000 |
32.400 |
2937.04/30 |
|
44 |
13708 |
B4 |
K94+000~K120+156 |
26.156 |
2822.64/21 |
|
33 |
16468 |
B5 |
K2+875~K120+156 |
116.92 |
|
3041 |
|
22967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019年12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A1~A1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B1~B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的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1)A1、A4、A6、A7、A10、A12标段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均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②在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标段中,独立完成过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基层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且里程不少于10km。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A2、A3、A5、A8、A9、A11标段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均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②在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标段中,独立完成过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且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的里程不少于20km。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B1~B5标段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桥梁总长度不少于2000m;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每个单项合同至少包含1座大桥工程。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财务最低要求
①2018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18年度流动资产-2018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专业分包。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的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如下:
①2018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A1~A12标段中的4个标段和B1~B5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在A1~A12标段范围内允许中2个标段,在B1~B5标段范围内允许中2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不允许重复,否则人员重复出现的所有标段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2018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A1~A12标段中的2个标段和B1~B5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在A1~A12标段范围内允许中1个标段,在B1~B5标段范围内允许中1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不允许重复,否则人员重复出现的所有标段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③2018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取得B级或C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A1~A12标段中的1个标段和B1~B5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在A1~A12标段范围内允许中1个标段,在B1~B5标段范围内允许中1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不允许重复,否则人员重复出现的所有标段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2018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a.投标人未参加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17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B级对待。
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在A1~A12标段范围内和B1~B5标段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0时00分至2019年12月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上述费用。
4.4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现场纸质开标。
5.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PDF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写报价可用“0”代替,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2.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递交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同时应提供能证明其允许递交投标文件标段数量的企业信用评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信用评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5.2.3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招标人按本招标公告3.6款规定的允许投标数量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如同一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超过3.6款规定的允许投标数量,招标人将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接收3.6款规定的允许投标数量的投标文件。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9时30分,如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工程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之一。②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
5.4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线上开标时间为:A1~A6标段2019年12月23日9时30分;A7~A12标段2019年12月23日10时00分;B1~B5标段2019年12月23日10时30分;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1时00分,线上开标作为现场纸质开标的第一项内容执行,当线上开标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被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哈肇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12楼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15204501567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451-82625166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18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2018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2018年营运资金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提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3)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同时对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人员未重复。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公示信息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7分 主要人员:10分 财务能力:5分 业 绩:5分 履约信誉:3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7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评标价按下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平均值: ①若m≤5,则直接计算 m 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②若5<m≤12,则去除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然后计算其余m-2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③若m>12,则先从m个评标价去除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被去除的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不再参与后续计算。然后从其余m-2个评标价中的最高值[P(m-2)max]到最低值[P(m-2)min]划分为从高到低10个等差报价区间,计算各个区间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P(m-2)max]列入最高区间),最后再对各区间算术平均值进行第二次平均,所得平均值即为B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则进行第二次平均时扣除相应的区间个数)。注:m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家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G=[A×K +B×(1-K)]×(100-Y)/100 式中: G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A为最高投标限价 B评标价平均值 K为复合系数(开标时从0.30、0.35、0.40三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Y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1.0、1.2、1.4、1.6、1.8、2.0、2.2、2.4、2.6、2.8、3.0十一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随机抽取的系数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系数只抽取一次,各标段共用。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5)除计算差错外,评标基准价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 注: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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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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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本评标办法对每个标段分别进行评审,当同一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按评标办法3.10.2项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2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在A1~A12标段范围内和B1~B5标段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10.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4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C,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 C=(Z×0.85+∑T/N)/2,其中: Z为最高投标限价; T为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Z×0.8≤T≤Z×0.9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N为满足T的投标人数量; 当N=0时,C=Z×0.85。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C计算而被否决。 |
评标办法附件: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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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 (7分)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有针对性,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可行,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可靠,进度计划满足工期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关键施工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各施工节点符合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要求;管理方案可行,管理目标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合理,管理制度明确,控制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①一般,得基本分4.2分; ②较好,得4.2~5.6分(不含4.2分); ③好,得5.6~7分(不含5.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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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主要人员 (10分) |
项目经理 (6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6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加0.8分,最多加0.8分; ②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或桥梁工程施工标段的项目经理,加1.6分,最多加1.6分。 |
项目总工 (4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4分,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或桥梁工程施工标段的项目总工,加1.6分,最多加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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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评标价 (7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F=70,E1=1,E2=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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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营运资金每增加5%加0.5分;最多加2分。不足5%整数倍部分,不计算加分。 |
续前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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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
业绩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各标段加分情况如下: A1、A4、A6、A7、A10、A12标段: a.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各增加5km(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加1分,最多加1分; b.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个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资格审查条件之外的工程项目)的高速公路施工且里程不少于5km,加1分,最多加1分。 A2、A3、A5、A8、A9、A11标段: a.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各增加5km(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加1分,最多加1分; b.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个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资格审查条件之外的工程项目)的高速公路施工且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的里程不少于10km,加1分,最多加1分。 B1~B5标段: a.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桥梁总长度增加1000m,加1分,最多加1分; b.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单项合同中至少包含1座大桥工程,加1分,最多加1分。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a、b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履约信誉 (3分) |
①在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得2分; ②在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得3分。 注:①本项得分不累加,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②投标人未参加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17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B级对待。 |
注:1.当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大于5人时,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值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