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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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31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潇浦镇**学校建设项目(小学幼儿园)EPC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许准字[****]**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学校建设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 |
关键词: | 幼儿园 学校 小学 |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潇浦镇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小学幼儿园)EPC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9]63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芙蓉学校建设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潇浦镇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小学幼儿园)EPC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
2.3 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2.4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图书馆等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食堂、教师周转房、运动场和相应的水电、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 ,工程总投资以财政审核为准
2.5 工期要求:设计及施工总工期 18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45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包括江永县潇浦镇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小学幼儿园)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BIM运用及BIM施工现场服务、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建筑基础设施、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及机电设备采购并通过工程验收合格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采购: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否则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
3.4.2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4.3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设计负责人***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3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其他资格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9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踏勘项目现场的,请按招标人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
踏勘时间:2019年12月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踏勘集中地点:江永县教育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
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2019年12月3日17时前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9 年12月3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
9.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46-5751716。
招 标 人:江永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3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