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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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1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鑫鑫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 本项目需对园区企业(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统计企业数量约422家及2018、2019年新投产企业,总数约500家)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各企业概况、环境风险源情况、环境应急措施情况,并通过调查园区整体及周边概况、园区内各企业概况及环境风险源情况(约500家),收集园区发展、规划、设施基本情况后,按照技术规范编制以下内容: 1.编制长沙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完成省、市备案(包括编制环境风险源清单,绘制长沙经开区环境风险源分布图、环境风险物资运输主要路线图,绘制长沙经开区污水走向图、雨水走向及流入水系图等)。 2.编制长沙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省、市备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说明等内容)。 | 1 | 项 | 485000 | 485000 |
招标备案编号:CSJKQXM-2019141(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19年0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9年0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9年0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9年0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9年06月-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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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长沙鑫鑫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地 址: | *** | 地 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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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11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