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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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JS-ZB(****)-***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年Ⅲ标段河道清淤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姜山镇 项目规模:清淤总长度为*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JS-ZB(2019)-109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2020年Ⅲ标段河道清淤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
项目规模:清淤总长度为16316m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158188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清除河底垃圾、水草及淤泥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020年4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
其它要求:1、专职安全员一名。
2、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
3、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及其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人、技术负责人***
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51、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参与全省水利建设工程投标前,应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或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5、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入围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7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金额:叁万壹仟陆佰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81110101302303630(备注009001)
联系人***
电话:***
6.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 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4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