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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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通吕**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 |
关键词: | 码头 |
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江苏通吕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评估、咨询的内容;
4、供应商承担过港口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提供项目合同)编制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提供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报告编制费、民意调查、分析调研、资料收集、专家评审、政府备案、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招标评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后按实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其垫付的评标费用。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江苏通吕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咨询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4)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二)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12月03日下午14:00 - 14:30 密封送至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询价公告资料费每套2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6.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3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处(请将保证金密封存在文件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项目概况:为满足港口发展需要,拟在环抱式港池西港区南侧规划建设2个10万吨通用码头和2个10万吨多用途码头,故需开展工程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2.服务内容: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及取得主管部门备案。
4.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5.服务地点:启东市吕四港。
6.提交成果: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工作要求:
(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8.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本服务项目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报价文件的无效情形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3. 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印章的;
4.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
6.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
7. 询价公告明确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8.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三。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注: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八、付款方式:待本项目所有成果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及取得主管部门备案后一个月内付清。
江苏通吕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价 承 诺 书
江苏通吕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分散采购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名称 |
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 |
注: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报告编制费、民意调查、分析调研、资料收集、专家评审、政府备案、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江苏通吕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双方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
1.技术服务的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前期资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民意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吕四港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工作。
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到现场进行踏勘、核查,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启东市吕四港
2.技术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3.技术服务进度: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齐全风险评估所需的资料,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若甲方提供资料的时间延迟,则风险评估的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取得主管部门备案。
5.提交成果:按甲方要求提供。
三、为保证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
1. 开展前期工作文件等相关预先批准手续;
2. 项目相关地块信息;
3. 项目可研报告;
4. 其他完成项目委托所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
四、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2.以上技术服务费包括乙方从事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报告编制费、民意调查、分析调研、资料收集、专家评审、政府备案、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支付方式:待本项目所有成果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及取得主管部门备案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本服务项目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六、双方履行本合同应履行的责任
1.甲方
(1)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2)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法定代表人除外)已获得授权签署本合同;
(3)不得将乙方风险评估内容告诉他人或其它风险评估机构,政府有关部门、法院、仲裁机构要求公开的除外。
2.乙方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导则,科学、规范、公正、客观和自主地开展风险评估,并对提交的风险评估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2)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性;
(3)不得将从甲方获得的技术资料,尤其是本项目的技术、工艺等关键内容,告诉他人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七、验收方式与成果保证
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过通过专家评审或相关部门备案审查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则视
为违约,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例追究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则履行本合同的时间和费用支付可以顺延。不可抗力是指超过人力控制和不可预见以及不能由受害方所能避免的自然灾害事故,它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水灾、台风和火灾等。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立,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各方在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上发生分歧意见时,应按照互相谅解和尊重的原则,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请双方都同意的本项目以外机构协调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变更、中止、终止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间增加、删减和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
容和范围。这种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甲方应给乙方以补偿,其补偿费用可根据工作量和时间,经双方协商解决;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或者项目调整等因素,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合同中止事宜。
4.本合同在乙方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规定的成果以及甲方向乙
方付清本项目的服务费之日起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服务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人 :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