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校区演讲厅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一般须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承包商。3.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校区演讲厅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21-18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620)
3、预算编号:00-19-W0562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普陀校区演讲厅维修工程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45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6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6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25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9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章和法人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25 09:30:00至2019-11-29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各参与单位须于2019年12月5日9:30时前网上递交磋商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不用递交纸质磋商文件。联系电话:63820186*8129。传真电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0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2-05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钦江路88号东楼626-A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钦江路88号东楼626-A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上网的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411 |
邮编: |
200233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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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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