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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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经济开发区科创园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 |
关键词: | 监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科创园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GZZBCZ2019014
二、项目名称: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科创园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范围: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供货期/服务期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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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科创园空气自动监测站 |
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PM10分析仪、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动态校准仪、站房及辅助设备等 |
1套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所供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使用方验收 |
130万元(其中运维费用最高限价为 20 万元人民币) |
服务期:1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获取。《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提示:
(1)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
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
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3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2019年 12 月 19 日 9 : 30 (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19年 12 月 19 日 9 : 30 (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四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19 日 9 : 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四 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19年 12 月 19 日 10 : 30 前)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 12 月 19 日 10 : 30 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6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通过网上缴纳时请选择,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交纳到以下账号并到账:
收款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银行账号:22010122000119736;
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中注明:GZZBCZ2019014。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
联系人:缪臻、鲁燕 电话:0574-63086120 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4、单位负责人***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7、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