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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5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医疗设备招标 卫生招标 医疗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5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采购项目名称 **省***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省***安居区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居
关键词: 医疗设备 卫生 医疗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904201900022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1-25 10:54
采购人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老玉路,联系方式***
***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1栋11层1107-1108室,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遂宁办事处(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车配龙C区12栋4楼),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 1
各包描述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提供实行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项目);6.2医疗设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注册证书或备案证明;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注: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承诺函和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交纳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5、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7、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为有效);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9、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账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账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12、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提供实行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项目);13、医疗设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注册证书或备案证明;14、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2019-11-26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9-12-02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遂宁办事处(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车配龙C区12栋4楼)
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遂宁办事处(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车配龙C区12栋4楼)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12-06 09: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12-06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遂宁办事处(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车配龙C区12栋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06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遂宁办事处(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车配龙C区12栋4楼)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交款方式:银行电汇、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自然人参与磋商的除外)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城南分理处;银行账号:22825401040003090。交款截止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1、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2、保函有效期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少于六十日);注: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将保函复印件发送至1585681106@qq.com,并致电0825-2622219进行确认。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中医器械设备
行业划分 C358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采购用途:临床诊疗。二、项目概述: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其中,采购四维多功能牵引床1台,颈椎牵引机1台,空气波压力综合治疗仪1台,中频治疗仪1台,TDP治疗器10台。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 1 个包件。三、购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四、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要求:(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供货,在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2.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整个项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叁年;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二)售后服务内容: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服务:(1)电话咨询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电话咨询不能解决故障的,供应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必要时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24小时不能修复设备问题,应提供合适的替代设备。(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并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5)为支持硬件设备的软件系统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三)特别要求:四维多功能牵引床、颈椎牵引机、空气波压力综合治疗仪、中频治疗仪、TDP治疗器具有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在送货时一并提供。五、商务要求:1.总体要求:为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供应医疗设备,设备经调试、操作人员经培训后,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并正常使用。2.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送货上门并安装,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验收办法: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5.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如实际提供的货物与响应方案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供货。 6.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之后60天内支付货款。
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接受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以信用融资方式履约。(4)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信用融资金融合作机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规定。
备注 1、预算金额:100,000.00元;品目编码及名称:A032009中医器械设备。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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