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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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西蒙路改造工程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蒙路改造工程监理(二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监理 路 |
西蒙路改造工程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蒙路改造工程监理(二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00万元;
(3)招标范围:西蒙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路基病害处理、面层沥青摊铺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4)工期要求: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满足工程进展需要;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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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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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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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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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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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蒙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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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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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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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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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南通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7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a、授权委托书;b、营业执照;c、单位资质等级证书;d、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9日09时00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安开发区管委会二楼213会议室。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元,开标现场缴纳。
7、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许钱刚 电话:***
8、招标代理单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清松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