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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5 标签: 北京市招标 空调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5
截止日期:2019.12.05
招标代理: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已由******财政局以房财政采【****】***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维保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愿意承担
关键词: 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19】638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北京市房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维保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前来磋商。

项目名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WYCZ30119-088

采购预算:179.16万元。

采购内容及用途:

名称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中央空调维保

179.16万元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房山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潜在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

9、潜在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0、潜在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11月25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潜在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说明:如潜在供应商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二、磋商文件发售及提交截止、开启时间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文件现场购买,纸质版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05日下午14:00。

3、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4、购买磋商文件所需提交资料:潜在供应商购买文件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正反面盖公章)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盖公章)(近期指购买文件当月前一年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需壹份,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

三、其他要求及联系方式

1、其他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对磋商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项目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2)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形式、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特别声明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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